行業資訊
全域綜合土地整治項目的建設內容及負面清單
一、建設內容
全域綜合土地整治是以國土空間規劃為依據,統籌推進農用地、建設用地整理及生態修復的系統工程,旨在優化生產、生活、生態空間布局,促進鄉村振興和城鄉融合發展。其核心建設內容包括以下方面:
農用地整理
耕地集中連片整治:通過“小田并大田”等方式整合碎片化耕地,提升規模化經營水平,并補充耕地形成指標交易創收。質量與生態提升:開展農田生態化改造,建設生態溝渠、過濾池等設施,促進農藥化肥減量增效,保護生物多樣性。耕地占補平衡:通過“旱改水”“坡改梯”等措施提高耕地質量,新增耕地面積需不低于原有面積的5%。
建設用地整理
盤活存量用地:整治農村閑置、低效建設用地,騰退指標用于農村產業融合(如旅游、康養)或省域內流轉。保障基礎設施用地:優化村莊規劃,統籌安排公共服務設施和產業用地,嚴控建設用地總量增加。
生態保護修復
山水林田湖草系統治理:修復自然生態本底,優化生態用地布局,提升防災減災能力,保護生物多樣性。人居環境整治:推進“三清三拆+”行動,完善污水處理、村組道路等設施,保留鄉村自然景觀。
產業融合與城鄉發展
“土地整治+”模式:導入特色農業、鄉村旅游等產業,激活集體經濟,促進城鄉要素流動。點狀供地政策:支持鄉村旅游、設施農業等產業用地,破解傳統供地難題。
二、負面清單
全域綜合土地整治需嚴守底線,以下行為被明確禁止:
違背農民意愿的行為
強行合村并居、大拆大建,或違法收回宅基地強迫農民“上樓”。未經村民同意調整村莊布點或安置方案。
破壞耕地與生態
突破生態保護紅線,砍樹挖山填湖,占用耕地搞人造景觀。耕地凈增加面積小于0,或永久基本農田調整規模超過原劃定面積的5%。
違規用地與開發
單純追求建設用地指標交易,變相搞房地產開發。未經論證擅自開發未利用地,或違法用地未及時整改。
損害文化遺產
在傳統村落、歷史文化保護區違規拆建,破壞文脈。
其他禁止情形
擅自調整“三區三線”成果,或未銜接國土空間規劃。整治后建設用地面積增加,或未保障農民安置用地。
三、政策支持與實施保障
資金渠道:財政支持與社會資本結合,允許節余指標跨省流轉,鼓勵政策性金融貸款。權益保障:尊重農民主體地位,確保權屬清晰,補償到位,嚴禁損害村民利益。動態監管:實施過程需接受省級審查,發現問題及時整改,嚴重違規項目調出整治范圍。
通過以上內容與清單的規范,全域綜合土地整治旨在實現耕地保護、生態優化與鄉村振興的協同發展。具體案例可參考湖南、廣西等地的項目實踐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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